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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
        · 本院审理的(2022)豫1525诉前司辅委226号河南九洲行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诉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始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2022)豫1525司辅562号固始县海龙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2)豫1525司辅564号范文博诉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2022)豫1525司辅565号徐超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以上案件,通过“打包”竞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经公开开标,确定首选评估机构为信阳市领跑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备选评估机构1为河南鸿亚轩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备选评估机构2为江西众杰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固始县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5日
        ·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固始县人民法院委托河南三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劳务派遣聘用制书记员7名。 三、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人员与固始县人民法院委托的河南三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固始县人民法院7个派出法庭从事书记员工作,具体岗位设置见职位表(附件1)。 四、相关要求 (一)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4年11月至1992年11月期间出生); 5、掌握计算机录入等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聘用为书记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正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7、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1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河南三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河南省固始县成功大道与华阳山路交叉口(十三小东大门往南200米))联系人:高志夙,电话18603761678;程永玉,电话15188560739。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招聘岗位情况由第三方予以公布。 3、携带报名材料: (1)报名申请表(下载附件2,填写《聘用人员报名申请表》); (2)一寸标准证件照3张,蓝底,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电子图片、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均为“绿码”、核酸阴性的考生方可报名。)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以电话通知的形式通知合格者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准考证的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30元,缴费完成视为报名成功,费用不予退还。 (二)考试、面试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包括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30%、40%、30%。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专业理论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常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技能考试:主要测试计算机文字速录技能,速录考试的形式分为听打和看打,满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面试: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和技能考试分别占总成绩的权重折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和考察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察结束至公示前,因报名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名额空缺的,按照考核排序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3、公示。按照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的数量,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符合用工单位留用条件的,继续履行合同。 七、其他说明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及时在固始县人民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对公示期间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上述要求做好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和公示工作。 八、待遇 聘用后书记员待遇服从固始法院的统一安排。 附件: 固始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聘用人员报名申请表
        · 根据工作需要,固始县人民法院委托河南三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驾驶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合同制驾驶员9名。 三、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人员与固始县人民法院委托的河南三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岗位和待遇服从固始法院的统一安排。 四、相关要求 (一)报考合同制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人民法院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身体健康;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以后出生),且有3年以上驾龄。 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以上,具备熟练的驾驶技术和良好的驾驶作风,无酗酒或其他不良嗜好; (二)下列人员不得聘用为驾驶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现场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资格审查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1月30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河南三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河南省固始县成功大道与华阳山路交叉口(十三小东大门往南200米))联系人:高志夙,电话18603761678;程永玉,电话15188560739。 3、报名应携带的材料: (1)报名申请表(下载附件,填写《聘用人员报名申 请表》);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6)与聘用岗位有关的其他材料(如驾驶经历证明等)。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以电话通知的形式通知合格者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准考证的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30元,缴费完成视为报名成功,费用不予退还。 (二)考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驾驶员考试分为理论测试和操作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驾驶理论、交通法规知识和实际驾驶技术等。 (三)体检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现实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察结束至公示前,因报名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名额空缺的,按照考核排序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聘。 附件: 聘用人员报名申请表
        · 各鉴定机构: 本院受理的(2022)豫1525诉前司辅委226号河南九洲行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诉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始支公司保险纠纷一案、(2022)豫1525司辅562号固始县海龙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2)豫1525司辅564号范文博诉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一案、(2022)豫1525司辅565号徐超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以上案件均需对车辆损失进行评估。根据《固始县人民法院以竞争方式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决定以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得分最高的机构中标。凡符合条件的机构在此公告发布后,即可进行报价并将竞争报价书密封后于寄至我院,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日上午11时(以我院收到材料为准),逾期视为放弃,开标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上午10时,中标机构名称将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及固始县人民法院官网公示。 特此通知。 固始县人民法院 二O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赵响运、沈臣 联系电话:0376-6362813 通讯地址:固始县人民法院技术室(固始县城关蓼北路中段) 报价要求: 1、报价书应当写明报价及鉴定时效。收费标准参照《关于河南省机动车(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参考意见实施的通知》;鉴定时效不超过30个工作日。投标单位应先自行检索涉案标的是否曾经做过鉴定或顾问,若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应当主动回避而未回避且加以隐瞒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报价书参照格式: (一)我公司按照案涉标的8%收费,并承诺在此基础之上优惠x%,并且不受最低收费限额的限制; (二)我公司承诺在受理案件后x个工作日内完成。 3、评标采用评分制,遵循“费用低、效率高”的中标原则,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评分,并计算出总得分: (一)按照收费标准每下浮一个百分点加0.6分(每下浮一个百分点加0.6分。该项最高加分40分)。 (二)按照招标文书上规定的期限(30个工作日),每提前一天加2.5分。该项最高加分60 分。 经评标,由总得分最高的中介机构中标;若出现最高分相同的情形,则按本院收到标书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若无法区分先后的,则以摇号方式确定其中一家为中标单位。 4、中标单位受理以本院出具鉴定委托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中标机构应在中标书承诺期限内完成鉴定,未在中标期限内完成鉴定工作的,按照《固始县人民法院以竞争方式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试行)》追究责任。鉴定结束后,将鉴定报告及电子版一并按照委托书的要求予以报送。 5、各单位一经投标则视为认同《固始县人民法院以竞争方式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试行)》及本报价要求的相关规定。 6、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信封上用黑笔注明“报价材料”,封口处加盖公章,因投标单位未注明该标识导致报价书提前被拆封的,则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7、本次竞价全程接受本院督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376-6362855
        · 目录 第一部分固始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2021年度固始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 目 录 第一部分 固始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固始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固始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表 二、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2022 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22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22 年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2022 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省级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2022 年度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 2022年固始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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