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蛰万物醒,执行正当时。3月24日,浉河区法院执行局按照市中院关于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活动的工作要求,以执行工作长效发展为目标,强力打击失信行为,震慑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切实保护群众胜诉权益,常态化开展“豫剑执行”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以实际行动将申请执行人“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
清晨6时30分,春雨连绵,正是乍暖还寒之时,浉河区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在办公楼前集结完毕,执行局全体干警集结完毕,随着浉河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高海波一声令下,16名执行干警分乘5辆警车,奔赴执行前线,浉河区法院“豫剑执行”集中执行活动正式拉开帷幕。干警按照既定方案奔赴各小区、各乡镇执行现场,对拒不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查找、围堵。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们既依法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又严格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被执行人耐心劝导、释法明理,督促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在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刚柔并济扞卫法律权威。
李某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因未偿还借款19000元,经法院判决后李某仍未按时支付,故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执行干警多次调解,要求李某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李某于2021年12月28日与申请人签署和解协议并当场归还3000元,在和解协议到期后未偿还剩余8000元欠款,并态度强硬,拒绝履行还款协议。在本次集中执行中,执行干警再次找到李某,准备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执行干警将李某带到羁押室,准备对其司法拘留时,李某终于认识到法院强制执行的高压态势,当即表示愿意履行付款义务,并当场支付剩余欠款。
截止当日中午12时,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共拘传被执行人7人,执结案件3件,执行到位标的款48025元。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是提升群众满意度、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抓手。
浉河区法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结合执行工作实际,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完善执行措施,统筹部署,加大执行力度,对重点案件进行集中攻坚,形成强大震慑力,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