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1日
农历九月廿七
星期四
〓本期导读〓
【代表委员专栏】孙红军代表帮助法院化解一起15年的信访积案
【教育实践活动】张立勇院长到漯河信阳征求代表委员意见
【保障发展】省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执行积案赢得多方赞誉
【改革试点】省法院、洛阳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司法公开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
【法院建设】"五小工程"关爱干警服务群众
【案件报道】一次"特殊的宣判"
【代表委员专栏】
孙红军代表帮助法院化解一起15年的信访积案
10月28日,经过省人大代表孙红军和柘城县法院的共同努力,一起历经15年的信访案件被成功化解。
信访人吕善荣的儿子在1988年被邻村村民孟某用火药枪打死。经商丘中院判决,判处孟某无期徒刑,附带民事赔偿一万元。吕善荣不服上诉至省法院。省法院于2002年作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定。吕善荣仍不服这样的处理结果,多次到最高法院、国家信访局等有关部门上访。
10月28日,柘城县法院代院长张书勤在走访省人大代表、柘城县工商联副主席孙红军时,谈到了吕善荣长期信访一案。孙代表了解情况后,立即与张院长一道去做吕善荣的工作,讲道理、讲政策、讲法律依据。孙红军代表又给吕善荣捐助了8万元救助款。吕善荣感动地说:"感谢孙代表,感谢柘城法院,这15年来,我四处借钱上访,钱也花了,地也荒了,我再也不上访了,要专心搞好自己家的生活。"至此,这起困扰商丘两级法院多年的信访案件彻底化解。
孙红军代表表示:"信访稳定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是全社会的事,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部分,作为省人大代表,帮助法院化解信访积案,我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教育实践活动】
张立勇院长到漯河信阳征求代表委员意见
10月30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先后赴漯河、信阳两地,与驻地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进行了面对面座谈和交流,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漯河中院,张立勇院长认真听取了省人大代表王惠、陈平、刘耀军、焦红艳、邵宏杰、胡卫民和省政协委员罗静的发言,充分征求他们对省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信阳中院,全国人大代表熊维政、李琦,省人大代表宋效忠、高曙霞、曹新生、柳自强、王正刚、王长富、苏曦、胡镇、周兴伍、杨奎、李时军、赵本新、周玉海、苗守根、王劲松、徐昉、胡相云和省政协委员杨华、叶雨兵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和感受对进一步做好法院工作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张立勇院长非常感谢代表委员们对法院工作的支持,表示对代表委员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将逐条梳理,认真研究,尽快拿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并给代表和委员们进行反馈。
【保障发展】
省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执行积案赢得多方赞誉
河南某控股有限公司拖欠中粮集团吉林梨树蔡家粮食储备库货款及利息、罚息等相关费用,由于企业经营确有困难,案件长期未得到执结。张立勇院长先后三次召集各方调解,督促案件尽快依法执行。在省法院的督促下,该企业于今年5月、9月两次筹措资金200万元还款。中粮集团也真切感受到了河南司法部门的公平正义和企业方的诚意,主动放弃利息和违约金等部分款项,与企业方达成了还款协议。
10月25日上午,张立勇院长带领企业人员将900万元执行款送至中粮集团总公司,至此,一起标的额大、多方关注的案件得以圆满执结。此案的顺利执结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张毅和中粮集团董事长宁高宁的高度赞扬,认为该案是解决执行难的范例,树立了河南法院依法公正办案的形象,彰显了河南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力度和决心,增强了央企在河南投资的信心。
【改革试点】
省法院、洛阳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司法公开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
日前,最高法院下发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省法院和洛阳中院分别被确定为试点法院。目前,省法院已经开始制定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主要是通过打造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全力推动司法公开透明,为社会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及时、全面、便捷的司法服务。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主要是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优化配置审判资源,严格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办案责任,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
【法院建设】
"五小工程"关爱干警服务群众
近日,省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人民法庭推行小食堂、小宿舍、小菜园、小图书室、小活动室"五小"工程建设。
长期以来,人民法庭工作条件差,工作难度大,影响了法庭干警安心工作,是长期困扰法庭工作发展的重要问题。此次在全省推行人民法庭"五小"建设,是省法院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关心基层的重要措施。
通知强调,"五小" 工程建设要"因地制宜、切合实际、合理实用",禁止铺张浪费、奢侈豪华,更不能影响人民法庭办公需要和人民群众诉讼便利。同时,"五小"工程在保障法庭干警自身需要之外,可为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查阅法律资料,为交通不便或生活困难当事人临时就餐提供便利。
【督查联络】
洛阳中院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得到好评
今年以来,洛阳法院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结合自身实际,确立了"优先办理、重点办理、跟踪办理、限期办理,确保办理质量、确保沟通到位、确保代表满意"的工作思路,将办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明确部门,责任到人,加强监督,有力推动了办理工作的稳步发展。
10月28日,洛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洛阳中院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结果为满意。代表们认为洛阳中院关于"进一步强化接受代表监督意识,真正树立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办理代表意见就是回应人民要求的思想,从根本上解决办理工作不力的问题"的工作态度与做法,值得在全市学习和推广。
【能动司法】
新郑法院圆桌审判和谐解决疑难案
10月29日,新郑市民高某拉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新郑法院圆桌审判解决了我的老大难案,让我发了发牢骚,我心里很舒服。"
高某的儿子2009年因交通事故去世,为给儿子讨个说法,三年间高某奔走于信访、公安、劳保等部门,后又起诉到新郑法院。法官了解案情后,将双方当事人、其子同事以及公安、信访等部门约到圆桌上。劳保部门讲政策,公安部门述法规,高某发了一通牢骚,被告说了说苦衷,在法院依法主持下,这起案件调解结案,双方都十分满意。
今年以来,新郑法院不断探索矛盾化解新模式,将难案、骨头案搬上圆桌,当事人、亲友、法官围坐一起,拉家常、诉苦衷,和谐结案,调撤率高达90%以上。在案结事了的同时,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见证执行】
法院"亮剑"让"老赖"无处可藏
"请你们千万不要把我列入黑名单,我这两天就把6万元钱凑齐送去!"10月28日,被执行人邹某在得知自己将被列为"失信人名单"后,给淅川县法院执行局打电话表示会尽快履行还款协议。
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要求,自10月1日起,淅川县法院对13名具备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进行了网络、电视上集中曝光。目前,已有8名"老赖"主动还款。
【案件报道】
一次"特殊的宣判"
2013年10月16日,开封县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的法官来到郑州市某高校,在该校小会议向被告人毛某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宣判"。
被告人毛某,是郑州市某高校的一名在读大学生。2012年12月的一天,毛某得知,母亲与邻居徐某发生了争吵,便认为母亲受了欺负。当晚同寝室的崔某、华某和张某(该三人已作不起诉)商量"教训"一下邻居徐某。第二天中午,毛某等人回到开封县仇楼镇家中。当晚23时许,毛某手持铁棍向熟睡中的徐某击打,致徐某受伤。经鉴定,徐某的伤属轻伤。
开封县法院审理时,法官多次来到毛某就读的高校调查走访,了解到毛某在校期间表现较好,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法官就积极开展庭前调解工作,最终取得了徐某的谅解。2013年10月11日,开封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毛某犯故意伤害罪,但因毛某当庭自愿认罪,系初犯,悔罪态度较好,且系在校大学生,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遂酌定对被告人毛某作出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同时,考虑到毛某学业任务重,时间紧张,法官还亲自来到毛某就读的高校进行宣判。
宣判后,法官和老师都语重心长地教育毛某要吸取教训,继续深造,今后成为对国家有用之才。毛某也一再表示,一定会认真悔改,努力地学习,绝不辜负法官和老师对自己的关爱。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政治部网络办承办
编辑:金少良 编审:陈海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