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2日
农历六月初五
星期五
〓本期导读〓
【特别报道】"尿不湿"传言 如今已成美谈
【代表委员活动】联络代表委员就是走群众路线
【法院新闻】全省法院学习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
【法院新闻】河南成立司法案例研究中心
【执行工作】建立执行积案清理工作长效机制
【图片新闻】法官进村寨 宣传"常回家看看"
【法官故事】"贾法官,你是真心为民的好法官啊!"
【法史漫谈】李悝着《法经》
【特别报道】
网上那些传言 如今已成美谈
--还原"尿不湿法官"背后的感人故事
河南日报 记者谢建晓
这几天,有一则报道在网络飞快转发:"河南法官审理冗长案件有时得穿尿不湿。"网友跟帖评论热烈,有称赞有质疑,更多的则是对法官群体的误解说辞。
记者几经核实得知,传言中的当事人,曾是开封中院的一名法官。
法官带病审案成了传言主角
7月11日,记者奔赴开封市两级法院,寻找这位曾经穿着"尿不湿"开庭的法官。
经调查,传言中的法官姓刘,曾任开封中院刑庭庭长,2011年已经退休。刘庭长为人低调,身体一直不好。退休后大家见面,问他身体咋样,他说:"做法官时身体不好,开长庭时,曾经穿过尿不湿。现在退休了,经常锻炼,身体还不错。"后来,开封中院领导向省高院汇报工作时,提到了"法官穿尿不湿审案"这条信息。
开封中院刑二庭副庭长吕建军告诉记者:"刘庭长是军转干部,以往身体非常好,办案十分严谨。一次赴湖北办案时,遭遇车祸落下病根,天天要吃'去痛片',但却从未住过院,始终坚持在审判工作一线。"
一名跟刘庭长工作过的法官说,他是一位令人尊敬的老法官,在重大案件开庭时,为不影响庭审,有时穿"尿不湿",这虽是一个特例,但这个真实故事一直在开封中院流传着,鼓励着同事们。
记者获悉,目前刘庭长退休在家,女儿在外地工作,老伴常年患病。"他经常骑自行车,上街买菜。"刘庭长的一位邻居说,网络上的传言,刘庭长本人也知道了,但他从不接受媒体采访,不想让人打扰现在的平静生活。
庭审中如何解决如厕问题
庭审中不是可以休庭吗?遇到持续时间长的庭审,法官如何解决如厕问题?曾与刘庭长共事6年的开封县法院院长李鸿斌说,在刑事审判中,一些重大案件因案情复杂,被告及辩护人众多,导致开庭时间较长。当事人在庭审中可以示意法官,得到允许后轮流离开法庭,解决如厕等个人问题。"如果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因上厕所、吃饭而休庭的话,就需要清空所有的庭审参与人员,造成庭审的连续性中断,有失法庭尊严。"李鸿斌介绍,在重大庭审之前,法官都会在前一天有意控制自己的饮食,甚至当天早晨起床后就不再喝水。
许多重大案件的庭审非常耗时耗力。比如,焦作中院审理的瘦肉精系列案件,是从8:00持续到16:00,中间只有1小时的休庭合议;省高院审理李玉田故意杀人案,从8:00持续到17:00,中间没有休庭,庭审结束时,审判长累得都想呕吐。
法官亚健康人数逾五成
在省高院,记者看到一份全省法院法官身体状况调查报告,报告显示56.7%的法官存在心理、身体亚健康状况,刑庭法官亚健康比例更高。"工作压力过大,在审理案件中,时时感觉如履薄冰,常常处于一种'案未结、心难安'的压抑状态,盼望社会能够了解真实的法官群体。"一名刑庭法官说。
【代表委员活动】
联络代表委员就是走群众路线
7月8日,省政协委员、三门峡妇联主席张桂珠受三门峡中院邀请,第一次走进法庭,旁听了一起承包合同纠纷案的开庭审理,旁听的还有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朝红等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庭审结束后,张桂珠委员表示,通过旁听庭审,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和神圣,体会到了法官办案的艰辛。张朝红副主任提出,让人民群众走进庭审、评议裁判文书、见证执行工作,法院做的好。长期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络本身就是法院走群众路线的一个缩影,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法院走在了前面。
【法院新闻】
全省法院学习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
7月10日下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学习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电视电话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周强院长在座谈会上的讲话深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提出许多新思路、新观点、新论断、新措施,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道路。全省法院要把周强院长提出的"一个目标"、"一条主线"落实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到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
张立勇院长从十个方面就落实好座谈会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
【法院新闻】
河南成立司法案例研究中心
7月10日,由省法院、郑州大学联合成立的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在郑州大学挂牌。研究中心宗旨是通过案例研究推动案例指导工作,同时将努力成为一个重要的科学研究基地、学术交流基地、人才培养基地,使案例研究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张立勇院长在挂牌仪式上说,好的案例是体现公平正义、倡导社会诚信的生动载体。加强案例研究,能够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的功能,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执行工作】
建立执行积案清理工作长效机制
7月11日上午,全省中级法院执行局长半年总结暨述职述廉会在省法院召开。省法院执行局长宋海萍要求,下半年全省法院要着重开展好超期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强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努力建立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做好见证执行、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追究拒执罪三项重点工作。同时,要按照张立勇院长的要求切实抓好执行队伍廉政建设,确保队伍廉洁,不出问题。
【廉政教育】
安阳法院监狱内开廉政建设会净化干警心灵
7月10日上午,安阳法院第二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在内黄监狱召开。会上,程慎生院长强调,在监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既是全市法院开展 "讲廉洁、扬清风、树形象"活动的一项安排,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场会,要通过参观内黄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利用反面教材做到警钟长鸣,净化心灵,进一步筑牢干警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服务发展】
周口中院"一书一册一站"服务企业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周口两级法院变坐堂问案为上门服务,变被动服务为能动司法,探索实行"一书一册一站"制度,积极主动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累计办结涉企案件815件,涉及标的2.4亿元,调撤率75.3%,同比提升16个百分点。
"一书"即签订"服务企业承诺书",努力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册"即为企业发放法律风险防范手册,帮助企业从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一站"即设立"驻企法官服务站",将服务关口前移,为企业提供零距离、一对一的法律服务。
【拥军维权】
信阳中院开展为军人军属办实事活动
为推动涉军维权工作持续创新发展,依法妥善处理涉军案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信阳中院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迎"八•一"为军人军属办实事活动。
活动中,中院成立涉军维权案件巡回审判庭,设立联络点,各县区法院至少成立一个涉军维权社会法庭,与当地驻军部门定期开展多种形式联谊活动;完成军人陪审员选任工作;设立涉军维权专线电话;对涉军案件集中办理;加大执行力度;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司法进军营,举办军人开放日等活动。
【司法关怀】
兰考法院聘请手语翻译保障聋哑被告人诉权
7月10日,兰考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李某为聋哑人且系孤儿。为了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审理,该院专门聘请一位手语教师为李某做翻译,并依法为其指定一名援助律师。
庭审中,审判长特别强调,庭审参与人员发言尽量放慢速度,表述清楚,给翻译人员和被告人充分的交流时间,做到被告人真实意思能够得到准确传译,让被告人在接受审判中感受到法制的温度,从心灵深处敬畏法律,认罪伏法,悔过自新。
【人民陪审】
中原区法院增选330名人民陪审员
7月9日上午,中原区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任命优秀社会法官边保林等330名同志为中原区法院人民陪审员的决定。该院现有人民陪审员数量增至400名。
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将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审判活动的透明度,架起法院和人民群众的沟通桥梁,形成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优势互补。
【图片新闻】
法官进村寨 宣传"常回家看看"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正式实施,为普及新法,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7月8日上午,安阳县法院组织法官开展了"常回家看看"普法宣传活动。印制宣传资料3000余份,深入集镇村寨,通过发放资料、答疑解惑、现场受理等形式,广泛宣传新法知识,既提高了老年人自我防范和维权能力,又营造了浓厚的尊老、敬老、爱老氛围。
【案件报道】
儿女不尽赡养义务 八旬老人依法维权
生于1930年的王凤莲(化名),今年已83岁高龄,育有两男一女。王老太早年丧夫,独自一人在老宅居住。但随着年纪的增大,需要有人照料,加之所住的房屋因年久失修,面临倒塌。于是老人多次找村干部商量解决子女对自己的养老问题,但均无结果。后经好心人指点,无奈之下的王老太来到法庭,要求两个儿子对自己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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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法庭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官认为,本案3名被告作为原告的子女,均应尽赡养义务。现原告已80岁高龄,生活不能自理,其要求被告尽赡养义务的请求,合情、合法、合理,应受法律保护。焦作山阳区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3个子女轮流赡养老人,分摊其母因病所花的医疗费,并对其他事项做了确定。判决生效后,如果被告拒不按判决书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法律链接: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第十八条规定,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法官故事】
"贾法官,你是真心为民的好法官啊!"
"俺叫琴英,是方城县柳河乡陶庄村的一名农村妇女。今天俺要夸夸方城县法院赵河法庭的好法官贾建锋,他虽姓贾,却是个真心为老百姓办事的'真法官'!就是再过八辈子俺和家人也决不会忘记贾法官啊!"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12年4月21日,俺骑电动车由北向南行驶到石寨村二高中路口西侧时,与被告王运来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由东向西行驶中相撞,因伤情严重,俺先后转过两次院,治疗期间多次手术,共花医疗费222582.73元。他们不赔俺钱,治不了病,没办法了俺就把他们告到了法院。"
"立案后案子分给了贾建锋法官,在了解情况后,针对俺提出的先予执行申请,他及时向庭长和主管院长汇报,并决定先予执行,好让俺有钱治疗。法庭同志不怕酷暑在当天就把文书送达了。贾法官还多次协调催促被告河南华安财产保险公司履行先予执行赔偿款8万元,并将救命钱送到俺家人手中,'多亏你们及时送来救命钱,要不然俺就放弃治疗了,你们辛苦了。'看到法庭的同志为俺的案件不怕热、来回奔波过意不去,俺想请他们吃饭,但贾法官一口回绝了。"
"考虑到俺仍在不断的治疗中,贾法官经充分征询俺的意见,俺同意先行审理、先行判决、先行赔偿。后法庭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二十多万元医疗等相关费用。俺和被告方对法院的判决内容都表示满意。判决生效后,贾法官还先后多次打电话协调催促被告主动履行了法院的判决。"
"这就是真心为民的法官,帮助俺渡过难关。俺要发自内心的说一声,贾法官,你真是一个真心为民的好法官啊!"
【法史漫谈】
李悝着《法经》
李悝(公元前455--395年),战国魏国人,战国初期着名政治家,也是前期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
在主持变法时期,李悝参考当时各国成文法,编写《法经》。"法经取意"、"立法之经",是作为成文法典的基本蓝本。《法经》共六篇,分别为《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和《具法》。盗,是侵犯财产的犯罪;贼,是危害他人人身的犯罪;《网法》又称《囚法》,是关于囚禁和审判罪犯的法律规定;《杂法》是遗漏补缺篇;《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从轻、从重的法律原则。
《法经》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粗具体系的法典,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对当时各国立法曾产生很大影响。
【法谚法语】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张居正
只有那些以某种具体的妥协方式将刚性和灵活性完美地结合在一起的法律制度,才是真正伟大的法律制度。 --博登海默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政治部网络办承办
编辑:金少良 编审:陈海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