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6日
农历四月初七
星期四
〓本期导读〓
【代表委员专栏】王涛代表来省法院考察廉政文化建设
【特别报道】省法院传达贯彻郭庚茂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专项活动】张立勇院长到宜阳检查指导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
【法官讲堂】陈瑞华教授来豫作新刑讼法专题讲座
【廉政建设】新郑法院"三杯茶"筑牢廉政防线
【巡回审判】矿区内巡回开庭 为企业保驾护航
【社会法庭】宛城维护职工权益社会法庭获国家级荣誉
【案件报道】亲历"执行"
【法史漫谈】法家之集大成者
【代表委员专栏】
王涛代表来省法院考察廉政文化建设
5月14日,省人大代表、河南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洛阳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王涛带领其班子成员来我院参观考察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王代表一行首先听取了我院近年来的廉政建设情况汇报,随后参观了我院刑三庭、审监庭的廉政亲情寄语。王代表一行对我院廉政制度和廉政文化建设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回去后一定认真学习借鉴,不断加强本单位的廉政文化建设。
南阳中院以"两会"为契机集中走访代表委员听取意见建议
日前,南阳中院以市"两会"召开为契机,深入代表委员所在团队驻地,虚心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面对面征求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据统计,本次集中走访共收到代表委员意见建议21条、关注个案1个。对此,中院党组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限期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并当面向代表委员回复;对代表委员关注的个案,加大办理力度,依法公正快速办结并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
【特别报道】
省法院传达贯彻郭庚茂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5月10日、5月15日,省法院分别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和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传达贯彻省委书记郭庚茂在政法系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要求,全省法院要把学习贯彻郭庚茂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进一步明确方向、振奋精神、强化措施,推动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张立勇院长从五个方面就学习贯彻郭庚茂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省委作出的各项决议、部署保持一致。二是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与维护公平正义有机结合,继续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拐卖妇女儿童、恶意欠薪、生产销售假冒农产品等严重侵害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犯罪的集中专项打击活动;全省法院年底前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老百姓打官司提供"一站式"服务。三是积极推行新型合议庭审判机制,健全完善防范纠正冤假错案机制,深化完善人民陪审团工作机制。四是扎实开展"三案"专项治理和法官下基层锻炼活动,不断提高人民法官实践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管理,落实好基层法院院长任前报告和履职考察制度;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既要从严治警,又要从优待警。
【专项活动】
张立勇院长到宜阳检查指导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
5月13日上午,省法院张立勇院长、孙振民副院长等一行到宜阳法院旁听一起拐卖儿童案庭审。省关工委副主任张德广、戴保兴,团省委儿童部部长史方,省妇联儿童部部长赵洁及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应邀旁听了案件的庭审并进行了座谈。
张立勇强调,要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首要犯罪分子,依法该判处重刑的要坚决判处重刑。对那些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也应引起高度重视,加大对买方市场的打击力度,从根源上铲除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张德广主任对当日的案件庭审给予高度评价,并认为"打拐"专项活动体现出河南法院很好地坚持了人民至上、法律至上、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张德广主任表示,将全力支持配合法院的"打拐"专项活动。
随后,张立勇院长看望了被拐卖儿童和他的家人,并给孩子送去学习用品。
【法官讲堂】
陈瑞华教授来豫作新刑讼法专题讲座
5月14日上午,省法院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瑞华作《新刑诉法对法院审判工作的影响》专题讲座。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出席。全省各级法院在分会场听课。
陈瑞华教授就修改后刑诉法有关辩护权的扩大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程序、证人出庭、二审开庭、刑讯逼供的成因等法律问题进行讲授,对我省法院在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和最大限度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具有指导性作用。
【制度创新】
焦作法院试水"新型合议庭"制度
5月10日,焦作中院召开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改革动员会,安排部署新型合议庭试点工作。中院刑事、民事、审监三个部门以及温县、武陟、修武、博爱、马村五个基层法院被列为试点单位。
会议要求,试点工作要在省法院《指导意见》的框架下,循序渐进,逐步推进。一要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既要确立主审法官的核心地位,又要强化其他法官的监督作用。二要严格主审法官的选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忌搞平衡、讲照顾、论资排辈。三要理顺主审法官与庭长、院长的关系,不能弱化庭长、院长的管理监督职责。四要正确认识改革与创新。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是人民法院审判方式的自我发展与完善,要从法院实际出发,注意新机制与现有机制的有效衔接,确保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改革积极稳妥进行。
【互动交流】
三门峡中院邀请二十多家行政执法单位旁听案件审理
5月7日上午,三门峡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宋某等人不服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土地权属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案件,三门峡市二十多家行政执法单位应邀参加了旁听。这是三门峡中院建立健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执法水平,有效减少行政诉讼案件,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旁听人员表示,这样的旁听与交流很好地促进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加深了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诉讼的理解和认识。
【廉政建设】
新郑法院"三杯茶"筑牢廉政防线
绿茶廉政交心,红茶警示教育,苦丁茶诫勉谈话。2012年以来,新郑法院充分发挥"清风茶社"廉政教育阵地的作用,建立健全"三杯茶"制度,让干警绷紧廉政弦。
邀请干警喝绿茶,对干警进行党风党纪、职业道德和廉洁司法等方面教育,廉政交心;让干警喝红茶,对被投诉举报或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警,进行警示教育;督促干警喝苦丁茶,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干警进行诫勉谈话,帮助其吸取教训,提高思想认识。同时,每月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干警多喝绿茶,有效防止干警思想滑坡和行为失范。截至目前,该院无一干警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驿城区"庭审廉政教育课堂"在区法院成立
5月13日,驻马店市驿城区"庭审廉政教育课堂"在区法院举行揭牌仪式。"庭审廉政教育课堂"由区纪委、区法院联合创建,是区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廉政教育方式的一项新举措。旨在立足法院审判阵地,充分利用现有司法资源,通过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现场说法和廉政讲评,使反腐倡廉教育在庭审观摩的基础上环环相扣,步步延伸,达到"被告人现身说法、法官就案点评、纪委现场教育、党员干部亲身感悟"的目的。
【巡回审判】
矿区内巡回开庭 为企业保驾护航
5月10日,泌阳法院把法庭搬到了春水乡矿区的一个大院内,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徐某敲诈勒索一案和段某、段某某寻衅滋事一案,矿区400多名群众参加了旁听。
上午10点,庭审正式开始,经过审理,当庭依法判处被告人段某、段某某犯寻衅滋事罪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一年零两个月;判处徐某敲诈勒索罪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万元,追缴非法所得24.6万元。
通过审理这两起危害矿区企业发展的刑事犯罪案件,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教育了矿区广大群众,也为企业发展创造了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奉献爱心】
顺河区法院向残疾儿童献爱心
在第二十三个"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5月13日下午,开封市顺河区法院组织法官志愿者,来到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向在这里生活的特殊儿童们捐赠一批生活用品,让孩子们感受到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关爱。
【以案示法】
浉河法院集中宣判六起危险驾驶罪案件
为严厉打击危险驾驶犯罪,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全社会深刻认识酒后驾车的危害,5月14日,信阳市浉河区法院对六起危险驾驶案件首次进行集中公开宣判,文某等六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缓刑、拘役等刑罚。
这六起案件的被告人驾驶的机动车几乎都是摩托车或农用车,普遍存在侥幸心理,法律意识淡薄,认为交警部门不会在农村道路上查处醉驾行为,但往往这些地区是醉驾事故的高发地带。
自2011年7月20日浉河区法院审理第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以来,共审结51起同类案件,其中摩托车醉驾39起,占比达到76%,希望这次集中宣判能对摩托车醉驾行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社会法庭】
宛城法院维护职工权益社会法庭获国家级荣誉
近日,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在宛城区总工会设立的"维护职工权益社会法庭",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全国总工会评为"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
宛城区维护职工权益社会法庭自2011年12月挂牌成立以来,充分利用总工会与企业、职工、仲裁组织联系广泛的平台和社会法官熟悉职工权益维护法律政策的优势,深入企业查清事实、辨别是非,为企业和职工讲法析理,解惑释疑,化解各类劳动纠纷,并为经济困难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和经济帮助,以"不收费用、不上公堂、不伤和气"的"三不优势"化解大量矛盾纠纷。截止目前,已接待来信来访120人次,调解劳动纠纷56起,追讨拖欠职工工资64万元。
【案件报道】
亲历“执行”
我叫郜应福,在开封中院"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中,作为一名群众代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廉政监督员共同见证了一起重大疑难案件的成功执结。
2010年,开封市鼓楼区法院依法对申请执行人李娟诉张某等四人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判决四被告从其使用的某厂家属院房屋腾出。后四被告不服先是上诉至开封中院,经维持后又提出申诉,2012年6月省法院驳回了四被告的再审申请。判决生效后,申请人李娟向法院申请执行。由于被执行人年龄大,与申请人积怨较深,执行难度很大,执行法官曾多次苦口婆心地对被执行人释明法律,先后30余次到家中拉家常、做工作,但被执行人一直以种种理由拒绝腾房。
今年5月份,全省法院开展"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活动月。为了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5月9日,鼓楼法院出动40余名干警,在区领导的支持下,在区公安等警力的配合下,入户又一次进行了悉心劝导。执行干警突出"人性化执行",一直言语安抚劝说,执行局长杨中阁还亲自送上矿泉水,使得情绪激动的老两口慢慢冷静下来,并非常配合地签了字。执行现场,法官们专心清点被执行人非法占据平房内的物品。期间围观的群众不时进行言语中伤,干警们忍辱负重,在场的法院负责人耐心劝解,以法大于情、大于理宣讲法律知识,说服了部分围观群众。经过两个半小时的努力,这起经法院终审裁判两年之久的案件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说句心里话,若不是亲历"执行",我真不敢相信我的眼睛。我原以为法院在"执行"案件中一定很强制专横,可这次我亲眼目睹了"执行"的全过程,也真正体验到了其中的困难和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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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史漫谈】
法家之集大成者
韩非子,战国末期韩国(今河南)人。思想家、哲学家、政论家,法家的代表人物。《史记》记载,韩非精于“刑名法术之学”。韩非口吃而不擅言语,但文章出众,连李斯也自叹不如。他的着作很多,主要收集在《韩非子》一书中。在他文章中出现的很多寓言故事,因其丰富的内涵,成为脍炙人口的成语典故,至今为人们广泛运用。
韩非虽死,他的思想却得到了实施。他总结了前期法家的经验,形成了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在中国封建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过程中起了一定的理论指导作用。被称为法家之集大成者。
【法谚法语】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美】菲力普斯
天理自乍现时充拓,如磨尘镜,光彩渐增,若惮其难,而稍为退步,便远隔千山。【清】《增广贤文》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政治部网络办承办
编辑:金少良 编审:陈海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