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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法阳光报告(总第四十六期)

        发布时间:2013-12-18 14:21:31


        2013年4月12日

        农历三月初三

        星期五

        〓本期导读〓

        【代表委员专栏】省法院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案件听证听取意见建议

        【法院新闻】 河南法院开展亲情助廉活动

        【法院新闻】省法院召开"豫法阳光"微博拓展座谈会

        【法院工作】全省法院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活动

        【司法救助】我省法院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成效显着

        【网上诉讼】中原区法院建成河南首个网上诉讼服务大厅

        【法官故事】"执行硬汉"孙红伟

        【法治动态】法院不再参与违法建筑非诉强拆

        【代表委员专栏】

            省法院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案件听证听取意见建议

            近期,省法院部分庭室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论证,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良好效果。

            3月1日,民一庭针对政协委员关注的上诉人栾川牛心垛矿业公司与被上诉人刘平信工程合同纠纷一案,邀请廉政监督员蔡德龙、省人大代表黄久生、省政协委员范军铭和冯军义参加听证。听证后,代表和委员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对案件审理工作给予了理解和支持。

            3月4日,立案二庭召开河南鹰城集团公司与李春玲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听证会。邀请省人大常委田土城、马书龙、省人大代表李玉坤、李心平、时兴荣、廉政监督员刘家森、省检察院有关同志和部分中央、省级新闻媒体参加听证。通过公开听证,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进一步澄清了案件事实,实现了以公开促公正的目的。

            3月22日,民二庭邀请人大代表李心平、金美珍、李峰,对魏楠、赵胜洪与刘巧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听证座谈,因本案案件争议较大且当事人情绪较为激烈,该案下一步将继续邀请三位代表座谈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3月25日,民一庭邀请法律专家田土城教授、王明锁教授、李志强教授、张爱华教授、省人大常委马书龙等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上诉人河南东方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孟艳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存在的法律适用及证据分析认定,进行了充分论证。代表、委员及专家都中肯地发表了意见,并对这种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法院新闻】

            河南法院开展亲情助廉活动

            4月11日下午,省法院召开第十六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省纪委宣教室主任于善法出席会议并讲话。

            郑州中院、省法院审监庭介绍了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经验,省法院干警家属、巩义法院干警讲述了亲情寄语体会。

            干警家属代表,民二庭副庭长卜发中的岳母段淑兰老人,用朴实的语言介绍了卜发中同志以前和现在的生活情况,语重心长嘱咐卜发中同志,如今生活条件好了,工资够用,要知足,不能利用职权谋利,不能因工作犯错误等等,字里行间充满了亲人真切的关怀和良好的祝愿,她声情并茂的讲述赢得大家阵阵热烈的掌声。

            张立勇院长在讲话中要求,要抓好亲情寄语这个载体。全省法院要广泛开展廉政亲情寄语教育活动,利用亲情的感化、影响、教育作用,在预防腐败工作中树起一道人性化的屏障。同时,要把这种做法延伸到廉政文化教育的各个方面,在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工夫,努力营造“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的良好氛围。

        【法院新闻】

            省法院召开“豫法阳光”微博拓展座谈会

            4月10日上午,省法院召开"豫法阳光"微博拓展座谈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省委宣传部网宣处处长刘国明出席会议。郑大新闻传播学院原院长董广安、教授李凌凌,河南日报新闻评论部副主任刘哲、新媒体部编辑李红,人民网河南频道总编史均、新华网河南频道总编穆晓莉、大河网副总编刘静沙、中国网河南频道总编郝立新、新浪网微博合作经理马兰、新浪河南总编李丹,网友代表刘晓峰、孙广叶等嘉宾应邀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与会的专家学者和媒体负责人对河南高院通过"豫法阳光"微博在网络问政、司法为民方面做出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同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张立勇院长说,听了大家的发言很有收获,很受启发,使我们对做好今后豫法阳光微博的工作更有决心和信心。

            张立勇院长强调,网络时代,人人都是麦克风,人人都能说话,网络的作用越来越大,我们的法官一定要适应这种变化,不要怕网,要懂网、用网,更好地运用和发挥网络的作用。"豫法阳光"微博是众多微博中的一员,不能脱离这个群体,要更进一步研究如何更好地发挥微博的作用,多研究如何面对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网友,多研究如何满足网友关注热点案件的需要,发出自己的声音,把更多的信息传递给网友。通过我们的努力把豫法阳光建设成树立法官形象、维护司法公正的窗口,变成展示阳光司法、为人民司法的平台。

            据悉,“豫法阳光”微博于2011年7月7日在腾迅开通,随后新浪、人民、新华微博也相继开通。目前粉丝和听众达到345万人,发布微博2万多条,处理网民诉求3.5万余件,“有问题@豫法阳光,有困难@豫法阳光”已成为众多网友的共识。【法院工作】

            全省法院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活动

            为进一步加大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全省法院从4月1日至12月20日,集中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活动。

            活动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成立由主管刑事副院长为组长、刑庭庭长为成员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的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集中审理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同时,加强与检察、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依法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整体合力和强大声势。

            活动期间,全省各级法院将挑选一些社会高度关注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通过及时发布审判信息,邀请民政、计生、妇联部门人员旁听,通过庭审直播,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典型案例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扩大案件审判效果。省法院将适时公布一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典型案例。

        【司法救助】

            我省法院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成效显着

            近年来,我省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积极探索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

            从2008年起,省法院率先从省财政争取到专项救助资金100万元,2009年开始增至每年200万元。此后,全省各中、基层法院也先后开展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制定了完善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实施办法,部分法院还成立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办公室,建立了刑事被害人救助专项资金。截止目前,全省各级法院已累计为2700多个特困刑事被害人提供了司法救助,累计发放救助资金5461.67万元,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代表监督】

            汤阴法院让“执行难”不再难

          “有了人大代表的监督与支持,再难的'钉子案',我们也有信心稳妥执结”。4月8日,汤阴法院在执行监督员、人大代表的监督下,执结一起“钉子案”后,执行局长张曙玮感激地对参与执行监督的人大代表说。

          今年以来,汤阴法院积极采取措施,力破"执行难"问题。积极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的大执行格局,规范执行流程,实行分段实施、分工负责。加强与公安、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联动,形成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的协作执行网络,变法院“独唱”为全社会“合唱”。拓宽执行思路,强制执行和说服疏导相结合,促使案件通过和解方式执结,取得当事人满意和社会和谐的双赢。推行执行信息公开、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财产线索举报奖励等制度,创新执行方法,强化执行措施,使一批难案、“骨头案”得到圆满执行。

        【网上诉讼】

            中原区法院建成河南首个网上诉讼服务大厅

            “咔哒、咔哒……”伴随着鼠标的点击声,4月10日上午,河南省首个网上诉讼服务大厅在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正式建成投入使用,成为法院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新纽带、新桥梁。

            登录中原区法院的政务网站,点击进入网上诉讼服务大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该院“厚德尚法,守廉勤勉”的院训。整个网上诉讼服务大厅由诉讼指南、网上立案预约、诉前调解预约、诉讼费计算、法律文书下载、司法救助、裁判文书查询、民意沟通绿色通道以及常用法律法规共9个窗口组成。每个窗口都附有一段简要的说明文字,方便当事人迅速了解该窗口的主要功能。

            此外,大厅还开通了民意沟通绿色通道。群众如果认为法院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纪等情况,可直接通过该通道向上级法院反映,为公众加强对司法机关的外部监督打开一扇绿色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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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动司法】

            洛铁法院推进法官站(段)长工作

            近期,洛阳铁路运输法院深入辖区铁路站段,全面开展法官站(段)长工作,受到辖区站段的高度赞誉。

            为更好地维护辖区铁路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化解纠纷、解决矛盾,洛阳铁路运输法院从审委会委员中选出七名法官,分别担任辖区洛阳车务段、洛阳机务段、龙门车务段、洛阳工务段、洛阳车站、南阳工务段和南阳车务段等七个单位的法官站(段)长。同时要求七位法官站(段)长,要充分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紧密结合审判工作,突出铁路法院特点,以维护铁路运输安全稳定为己任,作矛盾纠纷的排爆员、普及法律的宣传员、体察民情的潜水员、基层站段工作的指导员,为辖区铁路企业和职工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法官故事】

            “执行硬汉”孙红伟

            中国岩盐之都叶县风景旖旎,有“青山不墨千秋画,澧水无弦万古琴”之誉。古有“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负民即负国,何忍负之”,今有“铁面无私孙二蛋、十佳法官孙红伟”。叶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孙红伟被群众亲切得称为“孙青天”、“红伟哥”,在叶县是家喻户晓的“执行硬汉”。

            2004年对于家住叶县城关镇的宋新奎一家来说,是痛苦的一年。宋新奎的儿子军军(化名)在塑料制品厂上班时不幸受伤,手臂被截肢。工厂老板下落不明,官司虽然打赢了,3年多以来却一直未见到执行款,宋新奎家徒四壁,没钱给儿子看病。儿子手臂截肢后,脾气暴躁,摔盆砸碗,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整个家庭陷入事故的阴影之中,痛苦不堪。

            为了给儿子讨个说法,宋新奎天天跑到院长屋里闹。后来,有人告诉他孙红伟办案如神,可以把案子交给孙红伟办理。于是,宋新奎最后一次去北京上访,要求把案子转给叶县法院的孙红伟,“只要让红伟办,我就不再上访。”孙红伟接到案子后,费尽了心,为了帮宋新奎一家把执行款要回来,他几乎天天往被执行人家里跑。被执行人要么外出躲避,要么就是不开门,孙红伟不知道吃了多少闭门羹,受了多少苦。有一回,他在被执行人家门口守了两天两夜,最终被执行人被他的执着和硬气折服,分批把28.2万执行款支付到宋新奎一家手中。此外,为了帮助军军走出阴影,孙红伟还主动给军军找了份不错的工作,到残联给军军办了残疾证。现在,只要军军一看见他,又喊叔又倒茶,人也变得开朗了许多。

        这就是孙红伟,一个执行硬汉,一个充满着侠骨柔情的新时期法官!

        【法治动态】

            法院不再参与违法建筑非诉强拆

            最高法院近日对北京市高院关于违法建筑物等强制拆除问题作出批复称,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近年来,不少地方法院反映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施行后,对于拆违如何适用法律,特别是如何确定拆违主体,一些地方在理解上存在分歧。这部分案件不仅数量多,处理难度也大,个别基层法院甚至积压了上千件涉及拆违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不少法院在案件受理、执行方面还承受着来自地方的某些压力。

          最高法称,从目前法律规定看,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因此,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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