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理案件的道路上一路走来,转眼间自己干法律工作也有十几年了,在做法官的这十几年间我亲自调解了无数的民间纠纷案件,期间,有这样一件特殊的案件让我感触颇深。
案件的起因是这样的:2009年10月17日14时许,被告人张某将自家门前的落叶扫到墙角燃烧成灰,张某的嫂子李某怕火灰离自家近烧到孩子把灰散开,双方因此发生争吵,引起撕打,张某持白酒瓶将李某面部砸伤,经鉴定,李某的伤情构成轻伤。
李某一气之下将张某告上了法庭,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张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后期整容费、精神损失费共计80000元。
接到案件后,我详细查看了全部相关卷宗,通过阅卷知道原、被告双方相邻而居,两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如果依照法律一判了之,势必激化双方矛盾,不利于双方和谐相处。于是,我就再一次耐心揣摩卷宗,决定用心化解这起由焚烧垃圾引起的矛盾纠纷案。
5月12日上午,双方当事人预约来到法院调解室,我尝试着给当事人做开庭前的第一次调解工作。原、被告双方见面后,被害人李某情绪激动,要求对张某从重处罚,双方无法进行商谈。我便将原、被告双方分开,分别进行了背靠背思想摸底,并耐心倾听双方的陈述后,我了解到,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李某系妯娌关系,且两家相邻而居,以前曾经为出路等小事屡有矛盾,积怨渐深。虽然都是家庭小事,但双方对立情绪较大,调解难度大。
了解了上述情况后,我觉得双方现在闹到法庭解决矛盾纠纷,主要是心中有“怨气”,在打一场“气官司”,想出出气而已。于是,在今天的调解中,我着重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有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以及民法中对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并讲述了如果不能妥善处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对刑事判决结果的影响,以及刑事判决后对双方家庭、子女的影响,经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的反复耐心的说服工作。原、被告双方的对立情绪慢慢平静下来,我又及时抓住双方是妯娌这一特殊关系,终于使双方认识到“打断胳膊连着筋”的含义,被告人张某当即向被害人道歉,双方对民事赔偿及两家出路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握手言和并履行了有关调解协议手续。
送走了双方当事人,我终于松了一口气,看看时间已是中午12点多了,一个忙碌又普通的上午就这样飞快的过去。我想,忙点没关系,关键是用心办好每一件案子,化解好群众的矛盾纠纷,就是再苦再累也心甘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