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谢谢你们了,我的案子这么快就有结果了,真是帮了我们家大忙了!”6月20日,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原告赵某家属将一面写着“依法为民作主 执行替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民一庭聂守显法官团队手中,以表达对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作风的高度赞赏和由衷感谢。
2021年1月16日,朱某驾驶重型货车,沿南阳市中州路自西向东行驶至中州西路某小区门口右转弯时,与驾驶三轮车正常行驶的赵某发生碰撞,造成赵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事故大队认定:朱某负全部责任;赵某无责任。另,朱某驾驶的重型货车在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及100万元的商业险。事故发生后,赵某被送往南石医院进行住院治疗55天,共花费医疗费30255.47元。因双方对赔偿金额产生分歧,多次协商都未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赵某将朱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损失112674.5元。
案件受理后被分配至聂守显团队,考虑到原告已年过七旬,且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为推动案件快速审理,在组织双方调解效果不理想的情况下,聂守显团队坚持涉民生案件快速办理的原则,决定优化诉讼程序,简化办案流程,同时加班加点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各项鉴定程序和事实调查,及时开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被告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在机动车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赵某财产损失2000元并支付赵某赔偿金87904.52元。
为了更好的化解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聂守显团队没有一判了之,而是继续与保险公司和被告朱某保持联系,进行判后的释法答疑,双方当事人均对判决表示满意。办案法官快速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