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林某持欠条诉至法院
要求王某支付拖欠工资款
谁知王某当庭提供转账记录
证明欠条所载款项已全部还清
事实究竟如何?
林某又能否胜诉呢?
且看解放区法院审理的一起
劳务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林某在王某经营的补习班任代课老师
因王某多次拖欠林某工资
2021年10月1日
王某在林某的要求下出具欠条
载明共欠15000元整
并承诺自即日起每月归还1250元365bet官网体育投注_members365sport365_365best官网
直至还清全部欠款
后因王某未按约定履行
林某持欠条诉至法院
王某辩称
15000元的欠款已经结清
并提供多份微信转账记录
证明共向林某转账15000元
法院判决
解放区法院经审理认为
王某向林某出具的欠条
系双方针对劳务费的结算凭证
可以证明王某欠付林某劳务费的
事实及数额
王某虽辩称其已将欠款全部清偿完毕
但是林某提交的双方
自2021年10月以来的转账记录
及每次转账前的微信聊天记录
可以证明王某仅分7次偿还
欠条所载8笔分期款共计10000元
其他转账均为欠条签订后
新形成的课时费结算
故对王某关于欠款已还清的抗辩
本院不予采信
法官提醒
欠条出具日期之后的
款项交付凭证
如银行转账记录、汇款单等
能证明一方当事人向另外一方转账事实的
主张债权一方需要
进一步证明资金来往性质
在没有证据反驳的情况下
能够认定属于偿还欠款的行为
因此,在资金来往过程中
一定要通过添加备注
写清转账款项的用途
或者及时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
确认款项用途365bet官网体育投注_members365sport365_365best官网
并根据实际情况留存证据
以备不时之需
避免在诉讼过程中陷入举证不能的窘境